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批準華中科技大學人權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東南大學人權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學科技與人權研究中心成為第三批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這是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相關內容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自2011年以來,我國已分三批在有關高校累計設立14家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這些基地的設立旨在推進并加強人權理論研究、教育培訓、資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養(yǎng)等工作,更好服務于中國人權事業(yè)和國際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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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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