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财政部从三方面着力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申铖)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财政部将从继续用好现有激励资金、设立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严格落实各项约束机制三方面着力推进。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汇报。会议指出,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要科学规范抓好机制的实施工作,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涵养税源,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据财政部介绍,为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将从三方面着力推进。
——继续用好现有激励资金。
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继续安排省级努力程度奖励资金,激励引导地方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对困难地区财力支持力度,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继续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激励地方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设立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
结合地方实践经验,中央财政从2024年起,在现有转移支付资金中单独安排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通过新设这一激励资金,激励地方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提升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推动实现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财政部预算司相关负责人说。
——严格落实各项约束机制。
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督促地方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约束,继续聚焦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重点领域,每年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强化财会监督约束,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影响高质量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加强激励和约束,转移支付这一大笔‘真金白银’有望花出更大效用,更好增强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